长联科技: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投融资活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 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负责 公司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