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8-1-2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修订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审核)(2023)418 号《关于上海 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 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诺思""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已就 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 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者外,与其在招 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类别 | 字体 | | --- | --- |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宋体(不加粗) | | 招股说明书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