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鼎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3) 第 022588 号《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我们认为 该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113 证券代码:872931 证券简称:无锡鼎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 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 1-6 月份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3 年 1-6 月份审计报告,我们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