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薇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98 经审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我们认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续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和《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的有关规 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成就。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 售的情形,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公司 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50%;激励对象个人考评满足个人绩效考核指 标,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50%。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 公告编号:2023-09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837023 证券简称:芭薇股份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