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股份: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股份""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已于2024年8月9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9月2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335号文同意注册。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10号)、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 则》(北证公告〔2023〕15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 〔2023〕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