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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股份:科力股份及东莞证券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920088KELI(920088)2024-09-10 07:37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 的回复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九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交易所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 函》已收悉。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股份""发行 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上市委所列落实事 宜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技术可行性及具体工艺改进、研发投入、与同行业工艺可 比情况、相关技术应用推广情况,说明在稀油污水处理使用阴离子聚丙烯酰胺效 果较好,稠油污水处理使用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效果较好的情况下,于 2023 年度 降低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使用量是否合理,并进一步结合订单执行情况,说明原材 料更换对发行人报告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相关业务毛利率的具体影响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 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