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股份: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 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 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 施。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现对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保荐的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 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 (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 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 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 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1 | 问题 | 2. 技术服务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6 | | --- | --- | | 问题 | 3. 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合理性 8 | | 问题 | 4. 供应商变动合理性及核查情况 9 | | 问题 | 5. 存货监盘是否有效 11 | 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