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股份: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科力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2]第 0078 号 致: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 法》")及《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所指派 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index.html)公开发布了《新疆科力新技术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