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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技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专 项 报 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487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1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我们认为,后附的《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编制,瑞华技术做出的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这 一认定是公允的。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二、形成鉴证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 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