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技术: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110 号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华技术")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瑞华技术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 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确保 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