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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技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109 号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鉴证结论 我们审核了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技术")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涉及的 2022 年 9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我们认为,后附的《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编制,瑞华技术做出的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这一 认定是公允的。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二、形成鉴证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 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程中,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