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鼎邦: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 Jiangsu New Sense Law Firm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6号2楼 邮编:215011 电话:0512-67010501 传真: 0512-67010500 二〇二一年五月 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编号:(2021)新苏非诉字第210512号 致: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