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薇股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 |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 |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个月内卖出, 6 |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 | 或者在卖出后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6 | 或者在卖出后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6 | |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 |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 |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 | 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 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 | 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