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的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 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 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截至目前,公司已将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更新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并完成了申请文件中涉及财务数据等相关事项的更新补充工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提 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最终能否通过深交 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