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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
001279Strong(001279)2024-11-05 13:07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障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 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 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