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财务顾问主办人: 吴佳 陈默 柯瑞 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1月 21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就海通证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 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 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