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 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证券"或"公司")全体 A 股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向海通证券全体 H 股换 股股东发行 H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海通证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估值报告及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 所涉及的估值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等有关事项发表如下说明: 1、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 海通证券聘请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担任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估值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关系外,中银 证券及估值人员与本次交易相关方均无其他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