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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 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 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证券"或"公司")全体 A 股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向海通证券全体 H 股换 股股东发行 H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