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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精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七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 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