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无锡振华 股票代码:605319 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签发的《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4〕22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问询函的要求,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华""公司"或"发行人") 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方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 "天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 师"或"国浩律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 如下,请予审核。 本回复报告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各项用语和简称的含义 相同。 本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