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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金龙汽车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涉及会计师核查事项的专项说明
600686KLM(600686)2024-11-14 11:34

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涉及会计师核查事项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361Z059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年10月10日向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金龙汽车")发出《关于对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本所")作为金龙汽车的年 审会计师,对监管工作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通常公司将车辆生产入库完毕后,由客户安排人员至公司厂区对车辆进行 验收,验收合格后启动车辆交付工作,公司将车辆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或客户 上门自提取得客户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一、关于应收账款及收入确认。公司自 2017年以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持续 收缩,至 2023年末累计降幅 76.53%,同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幅 9.6%。公司对部 分销售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自 2020 年公司新增因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产生的长 期应收款且规模增长较快,至202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