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金龙汽车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月 2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位。经全体 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赵蓓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增加为客户提供汽 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金龙联合为信誉良好的客户增加汽车融资担保 额度能够有效推动销售收入增长,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 《关于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增加为客户提供汽车融资担保额度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 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 实现资源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