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Grant Thornton 致同 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型可分 Grant Thornton 40 日 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专字(2024)第 351A02035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于 2024年 11 月 11 日收到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 "福能股份")转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间询 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6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按 照该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基于福能股份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 对福能股份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说明: 如无特殊说明,本《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回复")中 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福建福能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