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_7-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 一、问题 |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3 | | --- | --- | | 二、问题 | 5.关于其他 29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德恒01F20241134-07号 致: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事项 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注册 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布的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