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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坛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