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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能:新天绿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a 源 I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879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 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 及《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 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 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