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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航: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1111Air China(601111)2024-12-12 08:27

l 主 学 所 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 广州 GUANGZHOU 西安 XI'AN 致: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1-589 敬启者: 根据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本所 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本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 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 的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