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兆易创新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兆易创新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及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 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 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