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在本报告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或相乘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之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61 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已收悉。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志邦家居"、"发行人"、"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 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意见落实函所涉及的问 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 本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 --- | | 字体 | 含义 | | --- | --- | | 黑体(不加粗) |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 | 宋体 |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