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城开:津投城开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2024 年 11 月 15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城 开)的工资总额调控机制,规范工资分配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津投城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中,纳入全面预算 管理范围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企业直接支付给 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 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和社会 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以及附加、保 留工资。 工资总额管理的职工范围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 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离岗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第四条 企业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企业围绕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依 据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