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 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经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经审阅委托贷款展期的相关议案及材料,本次展期事项有利于公司项目资金 的调度和安排,利息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符合市场公允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以上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 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林钟高 乔利杰 刘先松 202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