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日 录 | 正 文 | | --- | |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 | | 二、《审核问询函》问题 2 | | 三、《审核问询函》问题 3 | l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 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 "发行人"、"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