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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股份: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195CAHIC(600195)2024-12-02 10:28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 2024 字 1202 第 0664 号 IT&N 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JINCHENG TONGDA & NEAL LAW FIRM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A 座 10 层 电话: 010-5706 8585 传真: 010-8515 0267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 2024 字 1202 第 0664 号 致: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侯玉振律师、刘宛彤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