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1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