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司太立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1114 第 0635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1114 第 0635 号 致: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郑寰律师、吴琼洁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