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1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4年 12 月 16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 专门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符合法定要求。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张昕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 决,于 2024年 12 月 16 日对如下事项作出决议: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 1. 条件成就的议案》 独立董事:姜斌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 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与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 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 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