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新相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 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事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 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