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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传真: 021-20511999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