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旗滨集团舆情管理制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社会舆论动态,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股票价格等造成的影响,有效防范和 化解舆情危机,维护集团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含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秘办公室,董秘办公室可借助 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 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公司人力资源部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