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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南湖: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和《航天南湖 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1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