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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腾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腾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美腾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11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8.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8,250.56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0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