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指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对同时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