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控 股和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管理的金融衍生业务包括公司及子 公司在境内外从事的以商品为标的资产的商品期货业务(以 下简称商品类金融衍生业务)和以货币、利率、汇率等为标 的资产的远期合约、掉期业务(以下简称货币类金融衍生业 务)。除此之外,各公司不得开展期权等其他金融衍生业务。 第四条 开展金融衍生业务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应当遵守国家 有关金融、期货、外汇、行业监管及公司制度等方面的管理 规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二)稳健审慎原则: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应坚持稳健审 慎原则,坚持以客观需求和必要性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树 立"风险中性"理念,禁止盲目冒进,减少商品或货币波动 对经营利润的影响,保持公司健康平稳发展。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金融衍生业务的管理与运作,完善金融衍生业务的内部控制 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依法合规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利用金融衍生业务的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功能,科学保障业 务稳健发展,根据《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