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前沿生物药业(南 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前沿生 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 员,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 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经审查尤启冬先生、王素梅女士和耿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 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其最近 36 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