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派能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的委托,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 务。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