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股份: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 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