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 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的说明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欣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 份,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 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 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