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文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 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 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1 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