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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程: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00208QDZC(300208)2024-12-27 10:38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中资中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 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以及《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就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