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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300610Yangzhou Chenhua(300610)2024-10-25 11:37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致: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晨化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就晨化股份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4年修订)》(以下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